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定义是什么

时间:2024-04-22 作者:中卫律师

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主要指因客观原因无经济来源或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子女,如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子女、在校就读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若不及时处理,这类子女可能面临生活无着、教育受阻等严重后果,甚至影响到其未来发展。《民法典》保障了他们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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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问题,具体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若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应承担抚养责任;若子女在校就读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应提供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若子女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可考虑申请社会救助或法律援助。在处理过程中,应尊重子女意愿,充分考虑其实际需求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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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问题,常见处理方式包括:向父母提出抚养要求、寻求社会福利支持、申请法律援助等。选择时应综合考虑子女需求、父母能力和社会资源,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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