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中介机构有什么法律责任,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04-14 作者:中卫律师

房屋中介的法律责任有:
1、房屋经纪人员不能够以自己的个人名义去对外承接各种经济业务以及收取费用;
2、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收取服务佣金时应该实行明码标价;
3、经纪机构应该在醒目位置公布监督信息等各种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一)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
(二)服务项目、内容、标准;
(三)业务流程;
(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五)交易资金监管方式;
(六)信用档案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及12358价格举报电话;
(七)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分支机构还应当公示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地址及联系方式。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项目的,还应当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和批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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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律应该承担的法律上的义务,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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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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