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前财产继承权应该怎样分割

时间:2024-04-13 作者:中卫律师

婚前财产作为遗产的分割:被继承人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分配财产;如果其有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内容对遗产进行分割。如果被继承人均无上述文件,则可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对其遗产进行分配,即让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婚前财产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1、婚前财产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这个问题详情如下:
(1)婚前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一般是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均等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2)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一)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继承的遗产是否为夫妻个人财产
1、因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
如婚后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份;
2、父母指明只让自己子女继承的是个人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即去世的父母在遗嘱中已经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三、婚前个人财产谁继承
婚前个人财产继承与其他财产继承一样,如果没有遗嘱的话都是由具有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继承权的顺序继承。
四、遗产分割需要注意什么
1、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2、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3、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继承财产,则属于婚前财产,所有权归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无需分割。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如遗嘱中未明确只归夫或者妻一方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明确只归夫妻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第四项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婚前继承的财产婚后分割,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属于男女双方共同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应当按照共同财产处理。但是一般来说婚前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不得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文链接: http://www.bjbcf.cn/362803.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杭州建筑工程律师 铜仁律师 杭州工程款追讨律师 嵊州律师 大庆律师 西安灞桥区律师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南宁律师 晋城律师 辽宁律师 丽水律师 赣州律师 安顺律师 金昌律师 自贡律师 抚顺律师 南充律师 椒江律师 安远律师 上饶信州区律师 深圳南山区律师 沭阳县律师 南通通州区律师 深圳罗湖区律师 兰陵县律师 仙游县律师 保山律师 渠县律师 宜宾律师 唐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