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够查对方财产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时间:2024-03-14 作者:中卫律师

离婚查对方财产的方式:当事人一般不得自行查询财产,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若因权限导致无法调查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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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查找相关财产可以从相关人签定的合同,或是往来信件、传真及有关文件中查找;可到当地银行进行调查;根据被执行人交纳水、电等费用的情况,到相关管理部门调查其帐号;到工商局的有关部门查询被执行人帐户、帐号情况。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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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可以查对方名下财产的。但不能擅自查询,必须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予以查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就起主张向法院提交证据,但若因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导致其无法取证,可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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